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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量:

 

美术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室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的公益性学生工作室,为了满足入驻团队人员正常工作,保证孵化室内各团队正常办公秩序,特制定孵化室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1、孵化室的配套服务由美术系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符合入驻条件,通过入驻程序,经孵化室相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作为孵化室入驻团队成员方可进入,非入驻团队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2、孵化室应保卫生清洁,严禁吸烟、严禁在墙面、桌面乱刻乱画,严禁自带多汁水果(如西瓜)及其他易污染环境物品。
3、入驻团队要爱护孵化室内物品及设施,可根据各自团队特色装饰各自的办公范围,凡在使用中损坏室内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4
、入驻团队应注意安全,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清除火灾隐患,并做好防盗工作,以确保孵化室安全。
5、创业团队退出后,应及时打扫清理,并立即归还所借仪器、设备等。
6、孵化室内严禁开展与团队工作不相关的任何活动。
7、对严重违反孵化室管理规章制度者,将取消团队入驻资格。
美术系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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