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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守则

发布时间:2007-03-24 浏览量:

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做勤奋学习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

凭学员证按时听课,坚持出全勤,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所在系党支部书记批准,报党校办公室备案。

凡两次不参加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凡随意不听课或请人代替参加党校活动者,取消其学习资格。

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不做与讲课无关的事情。

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期间向所在党支部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考试时独立思考,认真答卷,不作弊。结业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作弊取消其学员资格。

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新师院的发展建设多做贡献,为广大群众和学生做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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